粵建標函〔2022〕608號
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執行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》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<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精神,推進鄉村建設行動,助力鄉村振興,指導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決策,我廳組織編制了《廣東省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投資估算指標》(以下統稱本指標),現印發給你們。本指標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。本指標應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鄉村公共基礎設施的新建、改擴建、修繕項目對應的計價活動。
本指標的印發、勘誤、解釋、補充、修改等工作由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。各單位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,請及時向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反映。
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2年7月18日
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